“中国个人破产立法”专家意见稿第一次讨论会召开

破产立法”专家意见稿第一次讨论会在北海召开


  • 来源:北海市律师协会(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19-04-18 11:52  





4月13日,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北海市律师协会协办的“中国个人破产立法”专家意见稿第一次讨论会在北海香格里拉酒店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者、法官、律师、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代表及广西北海律师代表共计50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为确保本次讨论会能够实现预期目标,会前进行了精心准备。中国银行法学会会长、东亚破产与重整协会中方理事长王卫国教授应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之邀,专门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我市250余名法官及律师,作了主题为《破产法的金融思维》专题讲座。王卫国教授解读了破产法的立法现状、实践需要与现实意义,理顺了破产立法中的金融关系,分享了破产法的金融理念,有助于提高我市法官、律师对破产法的认识,为确保本次讨论会能够实现预期目标,为促进我市对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市场化、法制化,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与经验借鉴。

会上,北京外国语大学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静首先简要介绍了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的简况和初步的研究成果,专家意见稿课题所依托的项目,并诚挚地感谢专注于个人破产课题研究的各位师长和朋友的大力支持。

随后,中国银行法学会会长、东亚破产与重整协会中方理事长王卫国教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太仁、北海市律师协会王彪等人先后致辞。

王卫国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个人破产制度对个人意味着生活的新起点和营商环境的保障,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时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利益;还可以使债务人能够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有利于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蒋太仁庭长对积极推进个人破产法的出台表示赞同,希望民间力量配合国家推动个人破产立法,争取个人破产法早日出台。

会上,来自法院系统、院校及科研单位、相关行业机构等多位资深法律人士,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刘静副教授、上海政法大学殷惠芬副教授、深圳大学齐砺杰副教授共同撰写的中国个人破产法草案条文所设计的基本程序结构和具体制度进行了热烈探讨。

在互动交流环节,广西高院执裁庭周家开庭长、北方工业大学王斐民教授,台州中院民二庭钱为民庭长,上海律协会长、方达律师事务所季诺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一民律师等代表从多个角度讨论中国个人破产制度建构的迫切性与可行性,并围绕着“司法外程序的建构”“清算和重整”“防止个人破产中的欺诈问题”等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交锋激烈,成果丰硕,为中国个人破产法的立法提供了有益的探讨,对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化解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 正文结束 -
首页 信用卡 其他 “中国个人破产立法”专家意见稿第一次讨论会召开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微信号:

点击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