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警方破获“茵曼金”传销案 4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2019年以来,平果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把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领域,持续不断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有力维护了全县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2019年1到7月期间,全县共立传销案件7起,破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刑事拘留6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3人,在全市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打击传销工作中成绩突出。


经过7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平果县公安局成功捣毁一个传销窝点,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1起,抓获组织、领导传销违法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等4人,7月22日该4人被平果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2018年8月2日,平果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在排查工作中发现,平果县马头镇岜造路有一家名为“茵曼金”的公司涉嫌传销。该公司的经营者为麻某某、王某某和廖某某,他们合伙出资成立茵曼金公司平果县报单中心,以销售螺旋藻、牡蛎保健商品为名大肆发展会员开展传销活动。

该公司经营模式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发展消费者。加盟茵曼金公司会员,最低投资为600元、最高30000元,600元为1单,每1单分红到760元止。此外,该公司配送同等价值的产品(硒化螺旋藻、海参牡蛎、金银花牡蛎、沙棘油);二是组建消费商团队。采取三级(代)分销制,并制定一代16%、二代5%、三代8%的奖励提成。


此外,该公司还发展报单中心(工作室)、董事、经理、主任、总监等人员,并制定3%、9%、5%、3%、7%等相对应的奖励标准。


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该传销团伙为了吸引公众投资,鼓吹只要加入会员便可得到高额回报。会员涉及地域广,短短几个月会员已经达170人。


平果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开展调查,梳理警情、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和运作模式。历经7个月的调查取证,民警成功掌握麻某某、王某某、廖某某以及上线黄某等人的犯罪证据和身份信息,抓捕时机成熟。3月20日,局分管领导率专案组,前往茵曼金公司实施抓捕,一举将4名嫌疑人抓获。

经查,茵曼金公司平果县报单中心涉及人员170余人,涉案金额80余万元。该传销组织采用暴利诱惑的方式,以消费分红、“三级分销返利”、见点奖、管理奖、报单中心奖励等多种激励措施,引诱参加者投入资金,投资金额从600元至30000元不等;该组织还鼓动会员积极发展下线购买份额以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经济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麻某某等4人已被平果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鉴骗了解到,7月12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茵曼金”组织、整理传销案。2016年8月至10月,被告人陈某、蓝某玉、罗某先后注册成为上述传销组织的会员,随后租赁柳州市鱼峰区银泰城一间办公室实施传销活动,在宣传点内以白板授课、资料查询、现身说法等方式进行宣传,引诱他人通过购买产品、注册会员换取积分,并诱使下线会员继续发展下线,以此获取奖金和提成。


至2018年8月案发时,陈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会员为21321人,形成11个层级;蓝某玉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会员为17482人,形成12个层级;罗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会员为15334人,形成12个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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