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寄售分润”模式的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涌现。所谓寄售,顾名思义就是寄存销售,购买商品后公司不会真正发货,委托公司代为销售,到期后返回本金和分润到余额账户,可以提现。实际上,很多公司以该“寄售分润”模式行集资诈骗之实。
4月份,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中区分局和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分别通报两起以“寄售分润”模式行非法集资的案件。
寄售产品年化率高达173.4%
余额变成购物券 提现无法到账
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四川茂如公司是雨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其对外宣称,旗下的“草本宝堂”线上商城,通过打通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通路,减少商品流通环节,缩短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距离和代理环节,让所有参与者均获得分配收益;将更多利润还给消费者,进而提升民众生活品质,实现消费增值、消费创富的梦想。
据“草本宝堂”公开信息介绍,四川茂如公司限时限量发售产品包,以保健品类为主,会员购买后享有商品所有权,可委托公司代为销售,代销周期为7天或28天,到期后给会员分配相应利润。
若购买7天周期的1000元寄售单,扣除服务费后分润率约为2.85%;若购买28天周期寄售产品,则分润率约为13.3%。会员每天最高限购10单,到期后每天提现额度不超过6000元。经换算,这两款寄售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达148.6%和173.4%。
3月22日,四川茂如公司发布一则通告称,从3月23日开始所有寄售产品产生的余额、分润等将转成购物券,提现需要特别复杂的条件。
4月2日,“草本宝堂”的会员发现提现申请已经无法到账。至此,四川茂如公司崩盘。
4月5日,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该通报显示,2020年4月3日,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四川茂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茂如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目前已控制蒋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经初步调查,四川茂如公司以“草本宝堂”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展会员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深圳分购公司以“寄售分润”模式
涉嫌开展集资诈骗活动
反传防骗快讯获悉,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深圳市分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购公司)同样以“寄售分润”模式,涉嫌开展集资诈骗活动。
深圳分购公司宣称,旗下的“FG分购商城”是一家以社区为入口的全国化的电商平台,致力于供货商、经销商及消费者的协作,通过大数据技术、体验运营服务、订单购模式帮助合作商家实现产品市场定位,拓客、品牌营销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据“分购体验商城”公开信息介绍,会员首先在线上商城或线下体验店购买一件商品,在获得一定比例的购物券后,用购物券和现金的方式,再次以批发价购买商品后,可委托公司代为销售,代销周期20天,到期后给会员分配相应利润。
若购买一件2680元的商品,平台赠送4700元购物券。会员再以660元的现金和4700元的购物券,在商城上批发两件同款商品后,委托公司代为销售,20天后平台收取1072元的服务费后,剩余4288元转入会员的账户余额中。
从2019年10月1日到12月28日期间,深圳分购公司调整购买、寄售、提现规则,从原来的每天提现1%改为0.1%。同时,大量会员开始出现申请提现无法到账的情况。
4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分购贸易有限公司集资诈骗的情况通报》。该通报称,2020年1月7日,深圳市分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购公司)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立案侦查。
所谓的寄存代售
是一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实际上,上述公司所谓的寄售行为,并非真正以销售商品为目的,其实是有保本付息的承诺,是一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相当于一定周期存款,给予高额利息回报。这样的经营模式,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窟窿只会越来越大。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区金融办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回复群众的咨询时明确指出, 四川茂如公司的经营行为,涉嫌利用虚拟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进行金融诈骗,从事网络犯罪活动,其行为涉嫌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