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防骗快讯获悉,5月19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对外披露了一起“智天金融”特大传销案的判决书。反传防骗快讯在该判决书上看到,原某复转军人建设集团爆破局局长姬某华等11名骨干人员获刑。
反传防骗快讯了解到,2015年8月,吴某某伙同邓某某、冯某某成立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2015年9月22日,智天公司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并在香港举行了挂牌敲钟仪式。
公司成立后即打着响应党中央“关于2020年之前打造七个亿中产阶级,董事长邓智天将自己拥有的22万亿古玩资产打包抵押让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草根百姓提前认购智天股权能够获取巨额收益”的口号,以销售智天原始股为名,向社会发布投资信息,以授课、开会、微信群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引诱会员以最低认购50万股或者100万股获得加入资格,而后可以自行发展下线会员,并获取直推人员的返利。
当发展下线人数与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可组建团队成为团队长,团队长可获得管理奖,按照整个团队销售股权金额获取一定比例的返利。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参与人员达117102人以上,销售股权资金达10亿元以上。
自2017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姬某华、沈某萍、贾某某、汪某某、李某某、王某、王某某、蔡某某、杨某某、鲁某某、陈某某先后经人介绍加入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后积极发展会员。
截止案发,姬某华共计发展下线会员4层960余人,先后向李某、越某报单资金共计860余万元,个人获利8万元;
沈某萍共计发展下线会员5层160余人,先后向宋某某、石某某报单470余万元,个人获利20万元;
贾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会员4层150余人,向李某报单120余万元,个人获利2万元;
汪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会员5层100余人,向李某报单105万余元,个人获利3万元;
李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会员3层100余人,向李某报单94万余元,个人获利10万元;
王某某1共计发展下线会员4层100余人,先后向李某、石某某报单70余万元,个人获利3.3万元;
王某某2共计发展下线会员4层80余人,向李某报单195万余元,个人获利10万元;
蔡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会员4层80余人,伙同王某某3共向李某报单36万余元,个人获利3万元;
杨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会员3层40余人,向李某报单41万余元,个人获利3万元;
鲁某某发展下线会员4层40余人,向李某报单84万元,个人获利2万元;
陈某某共计发展下线会员3层40余人,向李某报单46万余元,个人获利4万元。
原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某春华等11名被告人四年到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八万元到二万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姬某华不服该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原判鉴于姬某华系从犯,积极退赃、认罪悔罪,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8万元适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