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汉寿市监局)向汉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汉食药工质监行罚﹝2018﹞53号行政处罚决定。5月27日,汉寿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即没收违法所得会费1.698亿余元,代理费115.6万元,罚款190万元以及加处罚款190万元。
鉴骗在该行政裁定书上看到,被执行人是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云联惠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观勇。广东云联惠公司自2014年以来利用云联商业大系统“云联惠+”APP平台,以消费全返为诱饵,设立三级会员收取会员费,以会员发展数量为计算报酬方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加入的会员的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普通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普通会员可以缴纳99.9元升级为金钻会员,或者缴纳999元升级为铂钻会员。为鼓励发展会员,参与会员可以享受消费返还和缴纳的会员费返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还可以获得收益。
为鼓励发展会员,云联惠公司设置了“提成”和“嘉奖”两种积分奖励制度。同时,云联商城平台给予商家会员及消费者会员的上线会员白积分消费奖励和积分消费嘉奖。
仅依据广东云联惠公司在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的资金交易数据审计,从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3月5日,被执行人共收取金钻和铂钻会员费共计169860069.9元,涉及人数193053人。另外,还收取了汉寿县游某等11人负责汉寿代理的代理费1156000元。
2018年1月9日,汉寿县市监局对广东云联惠公司立案调查,同年6月8日汉寿县市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同年9月5日送达广东云联惠公司。
广东云联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今年3月7日,汉寿县市监理局向广东云联惠公司送达了《限期履行义务催告通知书》,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逾期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广东云联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汉寿县市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故汉寿县市监局向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5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联商城)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通告。
2014年1月6日,广东云联惠公司注册成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32号,注册资本为100001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等。
云联惠的三大股东为广东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泓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黄明,三者分别持股43.91%,37.27%和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