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20万人的“玖壹购”涉传销 重庆茂灵公司被法院冻结三千余万元

近日,有媒体报道“玖壹购”平台的经营模式涉嫌传销。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玖壹购”平台的主体运营公司重庆茂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茂灵公司)因为涉嫌从事网络传销活动,被法院冻结近三千五百万元。目前,重庆茂灵公司资金链断裂,有20万名参与者已经无法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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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永川区市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重庆茂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茂灵公司)打着新零售社交电商运营模式的幌子,利用“玖壹购”网络平台涉嫌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019年8月14日,永川区市监局依法对重庆茂灵公司涉嫌传销案立案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重庆茂灵公司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从2018年12月起利用“玖壹购”网络平台涉嫌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至案发时,被执行人共发展会员约20万人,会员之间已形成消费商、服务商(初级服务商、中级服务商、高级服务商、高级服务商平级),会员涉及永川区等地,永川区玖誉酒水经营部、永川区康厚财食品经营部、永川区玖韵日用百货经营部等11户商家为“玖壹购”网络平台会员,与重庆茂灵公司有直接经济往来。

重庆茂灵公司在“玖壹购”平台所采用的商业板块及原理、交易规则、各层级之间的市场推广奖励模式涉嫌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经过查询、比对相关银行账户发现,截止2019年8月20日,重庆茂灵公司涉嫌传销资金共计34001335.54元。


为了防止重庆茂灵公司进一步转移、隐匿涉嫌传销资金,有效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永川区市监局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永川区人民法院对重庆茂灵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资金予以冻结的决定》,决定冻结重庆茂灵公司上述涉嫌传销的资金。


经审查,永川区人民法院认为,《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其辖区范围内涉嫌从事传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是其法定职责。

其次,申请永川区市监局作出的冻结的决定中认定重庆茂灵公司涉嫌的传销资金为34001335.54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进一步转移或隐匿涉嫌传销资金,申请法院对重庆茂灵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资金予以冻结,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


8月29日,永川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准予冻结重庆茂灵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资金34001335.54元。


金融骗局预警提醒,按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收益来源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就可能导致模式崩盘。其实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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